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4 16:13 来源:安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通过安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执法局)或安阳市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zfj.a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2-3165881;传真号码:0372-3165838;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邮政编码:455000;电子邮箱:aycgzf@163.com

  

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展开,依据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开各项工作信息,推进阳光政务实施,提升执法工作质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于2008年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技术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为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信息公开是实现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我局除在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报信息这一渠道外,通过增设信息公开栏目,改进局长信箱功能,提升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数字化城管信息网、在党报党刊刊登新闻信息、24小时热线电话受理解答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政府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  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同时将条例上传到本部门网站,供全局同志随时查阅、学习,组织人员定期对局内工作信息进行分类、统计,锻炼工作人员的信息甄别能力,增强了全局同志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4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6条。完成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条,分别是《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广场使用管理的通知》、《与市检察院成立联系工作办公室的意见》、《对匾牌字号实行联合审批的通知》,上述信息涉及规范完善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建设高效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廉洁高效执法队伍目标等内容,与市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及时完整的公开促进了市民对政府的了解和信任,便利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尚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咨询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7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38,当面咨询接待340次,网上咨询0次。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但实践中仍发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函待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下一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使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各项信息及时公开。

  说明与附表

(一)本报告所涉及数据均为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内容,统计范围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2012年度安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小计

  一、 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431

  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0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4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1

        4、行政许可类信息数

0

        5、其他类信息数

420

  其中:6、通过网站公开数

425

        7、通过公报公开数

0

        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

6

        9、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

0

        1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数

0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书面申请数(信函、传真)

 件

0

        3、网上申请数(包括电子邮件)

 件

0

        4、其他形式申请数

 件

0

  (二)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

 件

0

    其中:1、已主动公开

0

          2、依申请公开        

全部公开

0

部分公开

0

          3、不予公开

0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0

          5、信息不存在

0

          6、其他

0

  三、举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举报情况

          1、受理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数

0

              办理数

0

          2、本机关被举报数

0

    (二)行政复议情况

          1、本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0

          2、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0

    (三)行政诉讼情况

          1、本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0

          2、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0

  四 、其他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2

        1、本机关工作人员数   

专职

0

兼职

2

2、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

专职

0

兼职

0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万元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其中:1、举办各类培训班

0

2、培训人员

 人次

0

说明:

1.第一、二项填写内容为省辖市政府(含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区及辖区内省直管试点县)、省政府部门(含直属下级机构、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

2.第三、四项中的 “下级行政机关”, 省辖市政府填写内容为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县(市、区)数据及辖区内省直管试点县(市),省政府部门填写内容为直属下级单位或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

3.第二项依申请公开有关数据为按照《条例》规定确属公开政府信息并登记在案的有效申请。

4.第一项“主动公开情况”数据统计中,不管在哪个媒体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1条统计1次,在不同媒体上公开的信息总数(第610小项)要和公开的文件类别(第15小项)总数相等,并且都等于主动公开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