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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养犬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7 10:39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解决全市范围内因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消除违规养犬带来的扰民、伤人隐患,维护城市良好秩序,营造安全和谐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养犬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提升文明养犬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群众深度了解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升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

  (二)摸清全市犬只数量。通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全市犬只底数,并建立登记备案,夯实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基础。

  (三)消除养犬问题隐患。通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限养区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犬只扰民、伤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四)提升养犬管理水平。通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解决遛犬不牵绳、犬只粪便随意排泄问题,对建成区范围内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等实施收容管理,促进犬只登记备案率明显提升,有效解决公共区域宠物犬随意进入问题,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二、整治内容

  (一)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的违规行为;

  (二)遛狗不牵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违规行为;

  (三)饲养犬只不登记、不防疫,无养犬登记证、防疫证的违规行为;

  (四)擅自进行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交易的违规行为;

  (五)对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组织进行强制收容;

  (六)擅自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区域、禁入区域的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5日)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标语、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等手段,广泛宣传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犬只登记的有关知识,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使广大市民了解养犬规定,了解有关狂犬病的防疫治疗常识,明白为什么依法养犬、怎样依法养犬、违法饲养应承担的责任、如何监督违规养犬行为。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以街道为单位,以社区为单元,采取入户调查登记的方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情况逐一排查,建立犬只排查台账,详细记录犬只的数量、种类、体型、免疫情况和养犬人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同时填写《烈性犬、大型犬信息登记表》,全面摸清犬只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5日)

  采取边排查摸底、边集中整治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按照前述规定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饲养、违规交易的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只和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等进行强制收容捕捉,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擅自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区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

  (四)完善提高阶段(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组织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总结,促进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安阳市违规养犬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研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动整治工作。

  (二)组建队伍。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抽调公安、城市管理、动物防疫、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街道、社区人员组成不少于20人的专门整治队伍,以街道为单位、以社区为单元开展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要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制,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实行每日巡查、入户调查,加强监管,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确保违规养犬行为得到及时处置。

  (四)保障经费。各县(市、区)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整治工作车辆运行、收容装备购置、宣传教育、收容犬只管理等经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事关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违法违规养犬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层层宣传发动,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排查、检查、指导、监督、执法力度,保证经费投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认真吸取我市“9.20狗咬人”事件教训,加大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各阶段,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排查整治高潮。要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养犬登记办证意识、养犬防疫意识,爱护公共环境,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奠定良好舆论基础。

  (三)讲究工作方法。要注重发现收集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的违规养犬问题,要及时受理解决、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在整治工作中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又要灵活运用政策、严防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确保执法安全和犬只安全。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激励考评机制,违规养犬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督导,每周通报犬只登记情况、整治工作情况,对任务不落实、落实不及时、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和部门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县(市、区)整治工作专班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周整治工作情况务于周五下午17时前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2110958,电子邮箱:aycgzf@163.com)。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