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安阳市委员会四次会议第28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16 16:13 来源:

  尊敬的刘瑞红委员:

  您提出“有序引导规范地摊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受疫情影响,在经济下行、就业困难加剧的背景下,“地摊经济”一度火起来,繁荣了市场经济,弥补了老百姓购物的一段空白。中央文明办提出,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并不意味着为了发展经济就放松城市管理,而是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为“地摊经济”放任自流,势必会造成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影响交通秩序、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

  您提案中“科学制定管理条例、做好流动执法工作和科学规划疏通引导”的三点建议,是很适合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好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听取和采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有序引导和规范“地摊经济”工作。

  一、设置早夜市摊群点。我局向全市发布了《保障就业规范便民摊群点管理的温馨提示》,共设置141处临时便民服务摊群点(早夜市)。市建成区范围内无固定场所的流动商户,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占用主干道、人行道、盲道的情况下,可以到市、区公布开放设立的指定141处农贸市场(点)和便民服务摊群点等区域摆摊设点、售卖商品,同时我局通过心门媒体向社会公布设置早夜市摊群点的位置及经营情况,发布消息2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盘活我市“地摊经济”。2021年我局结合县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周边群众意见,对摊群点的设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设置便民早夜市摊群点40个。

  二、有序规范引导经营。我局要求在指定区域和摊群点内摆摊售卖商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除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依据《安阳市摊群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便民利民、集零归整、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的基本思路,遵循“严控数量、严格标准、分批设置”和“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指导思想,要求摆摊设点的商户必须“定时、定点、定规矩”,合法经营、依规经营,文明摆摊,遵守出摊和收摊时间,早市摊点时间原则上9:30前收摊,夜市摊点经营时间19:00至23:30,不得售卖“三无”商品、违规商品、无安全质量保证商品,还要划线定位,设立标示牌,设置垃圾容器,配备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做到摊撤地净。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我局在做好占道经营流动商户疏导引导、秩序维护、环卫保洁等保障工作的同时,还加大了执法整治力度,对占道经营扰乱交通、油烟扰民、破坏环境卫生等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坚决遏制“一放就乱”,有力维护市容秩序,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地摊经济”消费环境,近期共清理占道经营12300余处、店外经营6800余处,取缔不符合规定、扰民的违规摊群点22处。

  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两场一厕”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工作,由我局牵头督导、各县区组织实施,农贸市场作为其中重要“一场”,我局充分利用新建小区配套、老旧小区改造、社会资金投入等契机,在市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了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三年来共建设农贸市场19个,建成一批如文峰区德隆农贸市场、北关区佰客农贸市场、龙安区西八里农贸市场等社会影响力大、标椎化程度高、拉动就业强的农贸市场,极大丰富了周边群众的“菜篮子”。同时我局要求农贸市场降低入场门槛、扩充摊位、减免费税,让从事占道经营的商贩敢进场、进得去、留得住,从而达到和谐转型,化解占道经营问题,优化“地摊经济”环境。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评。我局和市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对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采取日考核、周汇总、月讲评的工作方式,每月底或月初,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月份讲评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讲评,通报各县区、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工作,表扬城市管理工作成绩优秀单位、颁发红旗,批评最差单位、颁发黑旗,落后单位负责人接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工作质询,通过严格督导讲评,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和深化。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3165882

  联系人:任富玲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