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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12 15:16 来源: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系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搞好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全面落实好局系统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安阳市城市管理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本着对职工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落实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局。

  




                                                           2022年1月10日

  

安阳市城市管理系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部署和要求,确保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严防疫情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局防控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疫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研判解决疫情防控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局也要组建本单位防控疫情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应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逐级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排查防控和处置

  (一)全面排查。自2022年1月10日起,组织全系统疫情防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以下情况:本单位干部职工及亲友从省外返安人员、省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安人员及采取的隔离防控措施、咳嗽发烧感冒人员及其就诊情况;干部职工及亲属核酸检测情况。存在异常情况的要通过邮箱方式上报。排查工作实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各科室领导负责制,确保全面排查,做到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人员。1月12日全面汇总,掌握全系统基本情况和重点防范对象,加强重点防控,并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二)每日报告。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单位和科室明确一名负责人,每天上午10时前,对本单位、本科室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体温、咳嗽等症状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系统干部职工健康动态。没有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三)全员监测。各单位和各科室实行一日两次体温监测。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进出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出行码,强化疫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四)隔离观察。对排查出来的密切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的干部职工,以及发现干部职工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通知和安排实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并向单位职工所在街道、社区报备,出现异常情况的,督促其到所在辖区指定正规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隔离观察,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三、加强办公场所消毒工作

  自2022年1月10日开始,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对机关办公的公共场所(电梯、走廊、大厅、厕所等)进行全方位消毒消杀。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所有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关大院,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消杀和人员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后方可进入。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局

  四、加强研判和沟通

  实行局领导研判机制。从2022年1月10日起,采取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部署相关工作任务,重点掌握密切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的情况。

  全面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加强与市疾控中心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及时向全系统通报,增加疫情防控的透明度,强化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与隔离观察人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和有关动态,稳定干部职工情绪,关心日常生活,确保隔离观察人员全力配合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五、落实城管工作防控任务

  (一)强化环卫保洁工作。重点抓好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确保无积存垃圾,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搞好公厕、垃圾(果皮)箱、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消毒消杀工作,每天对市区内环卫设施和场所进行消杀,严密管控和防止疫情扩散。切实抓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密闭运输,定期消杀,确保车辆和设施达到卫生防疫标准,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消、及时焚烧处理,确保切断医疗废物传播源。

  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局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控。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落实公园、游园、广场等市民易聚集的公共场所封闭管理措施,减少市民聚集条件。组织对公园内公厕、游乐设施等进行定期消杀消毒。重点管控开放式公园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检查排查,全面做好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市、区)局

  (三)实行疫情期间综合执法特殊政策。违停执法适度放开小区周边停车管理,对小区周边不占用消防、救护通道,不并排或多排停车影响应急车辆和其他车辆通行的停车行为,在疫情管控期间不予以处罚。加强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管控,取消一切临时摊群点,避免市民群众聚集传播疫情。暂停一切展销、开业庆典等聚集型活动审批事宜。

  全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既要搞好自我防护,又要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全力为市民群众打造良好城市环境,确保城市规范有序,避免因疫情问题引发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局

  (四)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各单位要组建党员、团员和青年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应急小分队,结合辖区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参与辖区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秩序维护等工作,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城管力量。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团委、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局

  六、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准备,根据工作需要筹集备足口罩、消杀物资和工具,尤其要为机关值班值守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环卫保洁人员、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和设施运行保障人员、志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确保应急之需。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动、冲的上。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局

  七、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宣传

  (一)加强疫情通报。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载体,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官方消息,增加疫情防控透明度,宣传上级党委政府防控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方便全系统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二)稳控职工心理。及时宣传工作动态,传播科学防控知识,指导和推动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自我防护措施,科学防范,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疏导全系统人员正确对待疫情问题,消除城市管理系统人员恐慌心理,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三)强化舆情管控。及时掌握事关城市管理工作的舆论动态,加强舆情应对,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制造谣言、不传播谣言、不相信谣言,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全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注重收集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先进典型事迹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弘扬正能量,展示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各类信息报送至邮箱:aycgzf@163.com。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局

  八、严格疫情管控期间纪律

  (一)严格人员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和返安管理,严格执行逐级报备制度。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各科室认真落实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处理疫情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到不拖延、不耽误。严守疫情防控纪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违反工作纪律的一律从严处理。

  (三)严禁散布谣言。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疫情消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附件: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庆兵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姜宏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路晓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占方 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赵志鹏 副局长

  常海平 局二级调研员

  李朝晖 局四级调研员

  张 勇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宋有生 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俊杰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谷红旭 局办公室主任

  刘海勇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牛俊生 局人事科科长

  寿继广 局装备财务科科长

  耿秀民 局审批服务科科长

  史   丁 局城市管理一科负责人

  赵   琦 局城市管理二科科长

  王   文 局城市管理三科科长

  刘丰涛 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牛金磊 局机关纪委负责人

  李   洲 市环卫事务中心副主任

  骈作奇 市建筑渣土管理站副主任

  刘   伟 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金耀 市房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于全中 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主任

  李玉江 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艳玲 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海军 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新有 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伟 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徐俊喜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现涛 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温晓飞 内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波 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