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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安阳市民微信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最高可获200元话费奖励

时间:2023-06-25 10:43 来源:城管局办公室

  为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日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市民群众微信反映城市管理问题奖励办法》(安城〔2023〕52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市民群众通过微信随手拍反映安阳市城市管理问题,可以获得积分,最高将获200元话费奖励。

  《办法》规定,对市民群众微信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经审核为有效案件的,每件可以获得1个积分,每月依据积分排名情况设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200元话费,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100元话费,三等奖5名,每人奖励50元话费。

  《办法》明确了市民群众通过微信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的参与方式、办理流程和上报要求、适用范围、奖励对象。市民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安阳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进入“安阳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下方的“问题上报”菜单,反映有关城市管理问题,上报问题须详细阅读“上报须知”,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问题描述,并上传问题照片,描述问题所在具体位置。微信随手拍反映城市管理问题奖励,适用区域为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高新区和安阳县(示范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京港澳高速桥、南至南外环、西至华祥路、北至邺城大道。该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市场、景区、居民小区、待建工地、闲置土地和公园广场等内部管理区域暂不纳入。奖励对象主要是安阳市民(含外地驻安人员)。

  《办法》规定,市民反映的问题,应为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八类:一是公用设施类。包括各类井盖、路灯和其它城市公用设施的破损、缺失问题。二是交通设施类。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亭、交通护栏、路名牌、地名牌等各类指示牌、交通设施的损毁、缺失问题。三是市容环境设施类。包括垃圾箱、户外广告牌匾、公示宣传栏等污损问题。四是园林绿化类。包括毁树、毁绿、占绿、行树缺失、护树设施、绿地护栏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损毁、缺失问题。五是市容环境类。包括暴露垃圾、店外经营、积存垃圾渣土、绿地脏乱、道路破损等影响市容环境方面的问题。六是宣传广告类。包括非法张贴的小广告、占道广告牌、广告牌破损、违规悬挂条幅(公益性除外)等问题。七是突发事件类。包括路面塌陷、自来水管破裂、燃气管道泄露、下水道堵塞破损、热力管道破裂、道路积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八是街面秩序类。包括无照经营游商、店外经营、机动车乱停放、乱堆物料等问题。

  《办法》明确了有效问题积分认定和无效问题审核程序及办法,规定经市城市管理局所属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审核立案后,确定为有效案件,每件可以获得1个积分。但以下问题不予受理奖励:

  1.反映的问题非本办法规定的区域和类型的,不予受理奖励;

  2.谎报、虚报的信息,不予受理奖励;

  3.反映问题描述、图片、地理位置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辨认清楚的,位置描述与定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奖励;

  4.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不予受理奖励;

  5.虚假信息、人为制造投诉问题的,或其他恶意投诉等行为的,不予受理奖励;

  6.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报送的,不予受理奖励;

  7.重复上报(包括集中路段投诉的相似问题),只奖励首条。

  8.上报问题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已经处于立案或正在处置过程的问题,不予受理奖励;

  9.其他经认定无效举报的问题,不予受理奖励。

  《办法》规定,市民对已经完成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可以在“安阳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下方的“案件查询”菜单中,查看案件处理流程及办理结果。反映问题积分奖励发放情况在“安阳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