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3-11 10:44 来源:城管局办公室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按照安阳市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牢牢把握现代城市管理发展规律,积极建设“政治城管、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平安城管”,大胆实践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局党组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层次、宽范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站稳政治立场。制定《安阳市城市管理局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清单》,将清单内容纳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坚持在重大决策议事前学规学法,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决策能力,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12次。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培训1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实效。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第一责任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法治政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实效。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了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考核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参与立法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以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了由局法律顾问、基层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局公职律师和基层法制业务骨干组成的全局法律专业人才库,为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契机,督促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强化监督,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送法上门显担当”等宣教活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现场发放《温馨告知书》和《明白册》等相关资料。二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三是“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栏、电子屏加强宣传,在公园游园、机关周边悬挂国家安全宣传条幅,营造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浓厚氛围。

  三、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工作放在首位,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目标,及时传达全市依法治市办会议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会议等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系统重点工作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当中。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今年由我局负责起草的《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成立起草领导小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参与立法工作,启动餐厨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召开了《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人大上报了《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和《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拟稿)》。

  积极开展市人大对《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起草评估审议意见报告并报送市人大。同市司法局对接,加快启动《安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为规范我市停车场管理制度的出台做好前期准备,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二)积极开展乡镇赋权工作。加强培训。对全市五县四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9个县区、90个乡镇基层执法中队城市管理领域赋权事项和卷宗制作培训工作,10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参训,帮助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技能和卷宗制作水平。加强指导。我局印发了《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对具体案例执法、执法遇到阻挠及音像记录时执法用语进行了规范,同时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树立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提高了执法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实地指导服务。对于乡镇(街道)提出的在执法过程中个别疑难问题,我单位主要领导多次亲赴一线进行指导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执法水平的提升。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加强对本辖区下放事项的普法宣传、执法培训、执法指导、执法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开展执法技能师带徒锻造过硬基层执法队伍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师带徒”形式,建立市、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业务骨干与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手把手”、“一带多”传帮带机制,形成业务骨干带着干、基层人员学着干、指导交流促着干”的工作模式,打造过硬基层综合执法队伍。

  (三)继续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运”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前期建立“城管法庭”的基础上,对接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均快立、快审,迅速得到执行,在方便群众、解决纠纷、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今年共办理非诉执法案件48起。

  (四)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和我局的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清理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一件。

  (五)“同步告知”,创新信用修复举措。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建重塑信用,助推“信用安阳”建设,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城管系统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同步告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宜作出了具体规定。自2024年5月起,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警告、通报批评外)时,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备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相关内容,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和修复救济途径。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拆除违法建筑4起,拆除面积约760平方米。依法加强停车管理,共拖移违停车辆3755辆,追缴违停51757条。不断拓展城管科技应用。积极对接云洹公司,不断开辟城市管理无人机应用场景,形成了《安阳市无人机城市管理领域巡检应用具体实施方案》(草案),细化了高层违建、园林绿化、油烟设施、养犬管理、市容监管、车辆停放等8大类巡检场景。结合万方云平台及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市43个施工工地作业情况实时监控。

  (七)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出台《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行动“四化四提升”工作方案》,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罚制度,制定、公布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注重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宣传辅导和实施防控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扎实开展服务型执法工作,梳理了8方面40项“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受理首次轻微免罚申请12498起,审核通过6019起。出台了城市管理领域惠企纾困6项硬性措施,让管理和执法更有温度。

  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推动行政争议“双下降”。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自我纠错。对证据有瑕疵的案件及时进行纠正,对复议理由合法适当的,主动撤销对当事人的处罚;二是多元化解。树立为民理念,坚定服务意识,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加大依法纠错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庭审观摩,提升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责任感,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76件、行政诉讼和仲裁各1件,没有一起败诉案件,和去年同期相比发案量和败诉率大幅下降。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责任,督促履行职责,庭审前认真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庭审中积极发声,庭审后带头履行判决,积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覆盖面仍不够广泛。多注重理论宣传,指导实践相对欠缺,在宣传中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还需要进一步融合。开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够、互动不足,还停留在挂挂横幅,贴贴标语、发发资料等传统普法形式上,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创新形式还比较缺乏,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二是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随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权限及执法力量下沉各乡镇(街道),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合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权科学合理、责任明晰、关系协调、运转有效、监督有力的城管执法制度体系。

  三是城管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执法能力有待于提升。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存在较大差异,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城管执法专业技能较低,导致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立法工作。一是《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如果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列入明年人大立法审议项,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二是《安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安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已通过市政府的初审,列入市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做好出台政府规章相关工作。三是《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根据城管体制改革情况进展情况对条例进行修订。

  (二)加强队伍培训。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市局局属执法单位下基层培训,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专题培训,全方位全覆盖。

  (三)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

  (四)做好城管体制改革后相关工作。一是配合人事部门对改革工作中我局三定方案、职权职能等变更工作。二是加强对改革后,承接新的城市管理职权的各县(市、区)基层执法单位执法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