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建成区市容环境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10月25日
建成区市容环境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主线,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法治化、智慧化建设,制定我市建成区市容环境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理念,在全市城区内开展市容环境提升整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崭新的城市面貌为市民群众提供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日
三、整治范围
重点对我市建成区东至和谐路、南至南外环、西至华祥路、北至邺城大道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达到环境卫生“净”、园林绿化“绿”、亮化照明“靓”、市容秩序“优”的工作目标。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环境卫生大清洁。
1.提升城市清扫保洁水平。提升城市清洁机械化水平,高标准完成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理卫生死角,确保道路整洁卫生。加强对道路两侧果皮箱的清理、清洗,保证外观整洁。做好对生活垃圾的收运和主次干道的洒水工作。
2.加强城市公厕日常管养。对城市公厕各类设施进行排查,对故障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更换,加强公厕日常管理、全面清洁,保持公厕周边区域整洁有序。
牵头领导:李朝晖
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安阳县、各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3.规范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开展建筑渣土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严格运输监管,严防沿途抛洒、遗漏污染环境现象通过利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GPS监管平台,实行常态化监管。
牵头领导:周国瑞
责任单位:市建筑渣土管理站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二)亮化绿化再提升。
1.提升亮化照明效果。对建成区内的亮化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路灯正常照明,提升楼体亮化效果。
牵头领导:张占方
责任单位: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2.提升道路绿化管养质量。开展城区绿化养护巡查,及时消除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对树穴进行美化覆盖;对行道树进行修剪,消除交通和安全隐患。
3.提升绿地卫生保洁水平。加强公园、游园、广场和道路绿带保洁水平,全面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保持卫生整洁。
牵头领导:张占方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安阳县、各区园林绿化主管单位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三)市容秩序大整治。
1.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延长管理时段,加大对各类无序停放机动车的现场采集力度,加大拖离占压人行道、绿地、阻塞消防通道、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力度。
牵头领导:周国瑞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安阳县、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2.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审批,加大违法户外广告及不规范、陈旧破损门头牌匾的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牵头领导:李朝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安阳县、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
督导科室:市局审批服务科
3.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开展店外经营行为整治,持续推进流动商贩退路进“厅”,加强对流动商贩的整治力度,注重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通过严格管理、说服教育、警告提醒、规范引导、依法处罚,杜绝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出现门店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现象,确保整体市容秩序良好。
牵头领导:张占方
责任单位:安阳县、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
督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一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高标准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确保效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务求城区市容秩序明显改善,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督导,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局将全程进行实地督导,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提升整治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