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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23 17:35 来源:城管局办公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含安阳市园林绿化中心党委、安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市城管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够扎实,党的组织生活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城党〔2022〕73号),对理论学习中心组职责、学习原则、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等进行规范,两个二级机构党委均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同时局党组成员利用调研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生活会、到基层上党课、廉政谈话等时机,与基层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理论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并印制中心组学习心得体会专用本用于撰写心得体会。制定印发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安城党〔2022〕47号),局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并延伸至基层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结合局领导干部调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职责和联系单位,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制定《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安城党〔2022〕50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安城党〔2022〕51号)两个清单,夯实了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后台,不定时抽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平台活跃度,督促检查各单位学习情况,局系统参与度在市直单位中长期保持在前10名,形成了“领导带头学、支部比着学、人人参与学”的浓厚学习氛围,经验做法受到市直工委宣传部表扬,并在学习强国工作部署推进会上推广交流。市局组织开展了“豫学习豫出彩”安阳市市直机关第三届“学习强国”答题挑战赛城市管理局选拔赛,对6名同志进行通报表扬,并推荐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在市直工委组织的“强国复兴有我”和市直机关“学习强国”答题挑战赛中,我局两支代表队均获得三等奖。邓超、王涛两名同志被市直工委评为7月份“学习之星”。

  2.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网络意识形态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网络舆情安全员,切实加强了对网络舆情信息安全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网络舆情定期研判机制,网络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研判一次,建立清单台账,抓好重点防控并上报市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防控合力。三是构建防控体系。制定印发了《关于组建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局属单位专兼职人员,构建新闻宣传信息网络。建立了58人的网络评论和信息防控队伍,加强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舆情预警,抓早抓小,及时应对,防患于未然。四是积极推动以案促改。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巡察整改,印发了《中共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安城党〔2022〕67号)。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相继召开了民生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警示、认识上提升、能力上增强,在对待网络舆情问题上达到了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

  3.基层党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关党委组织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务干部培训,2022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6名,党务干部39人次,进一步端正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提高了思想觉悟,提升了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结合第二季度党建工作调研,抽调基层优秀党务干部,互查互评,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系统“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动员会,印发了活动方案,每天上午一小时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下午一小时组织队列训练,参训96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短视频剪辑培训3期120余人次,组织摄影摄像暨新闻知识培训1期30人次,提升了全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和宣传人员综合素质,在省市新闻媒体刊发消息170多篇(条),其中河南日报对精品示范街区打造、大河报对路灯节能改造进行了大篇幅报道,成为亮点。局网站发布各类城市管理信息460条,微信公众号“安阳城管执法”发布信息334条,抖音号发布视频41条,视频号发布消息47条。二是印发《关于在城市管理系统开展“岗位建功我先行、争先出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城直党〔2022〕7号)通知,扎实组织“岗位建功我先行,争先出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印发《关于开展“三联一享”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安城直党〔2022〕3号),积极抓好基层党组织“三联一享”结对共建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两优一先”评选表扬活动。在2022年“七一”前夕,隆重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暨“两优一先”评选表扬大会,对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进行典型发言,宣扬典型先进事迹。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扎实,“严”的氛围不够浓厚

  1.“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引领理念转变,调整分工,夯实责任。局党组确立了“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安城〔2022〕38 号)。逐级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局党员干部共签订135份,做到了廉政承诺全覆盖,明确了责任清单,同时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执法督察(二科)部门,每月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纪律督导检查,年内共监督检查15次,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能力提升。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建档管理,加强监督。局党组书记为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制定印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梳理了局系统2018年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完成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新和充实了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共建立廉政档案127份,全面掌握党员干部重大事项,严格干部队伍监督。三是健全制度,防控风险。制定了权责清单,修订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执法队伍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突出重点,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扎实开展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城直纪〔2022〕6号),严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五是对照查摆问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中,将“狗伤老人”事件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局属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局党组要求,制定了各自的民主(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在召开时邀请分管领导及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提高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2.“监督责任”工作面还不够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了机关纪委力量。结合机关干部调配和人员调整,专职人员由原有的3人增加至4人,完成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召开了直属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9人,配齐了25个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构筑了全系统34人的纪检干部网络,纪检专职干部队伍力量得到强化,组织纪检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党务、人事、财务干部培训一并举行,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后每年纳入培训计划。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支持派驻纪检机构开展监督工作,局党组会、办公会及重大活动、重要事项决策,全程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另外,组织机关纪委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履职程序、规范监督管理,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合监督体制机制。积极为派驻纪检组协调解决案件办理场所,完成了谈话室配置。三是拓展纪检监督覆盖面。根据上级纪检部门要求,扎实开展了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灾后恢复重建、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等专项监督治理行动。开展了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三公”经费使用等专项监督工作,监督事项和覆盖面逐步拓展。四是推动监督常态化。每月定期开展队容风纪和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防范小微腐败,严格执纪问责,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3.干部队伍的能力和作风不够过硬。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深入落实“721”工作法,融管理和执法于服务,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难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推动执法队伍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二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等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办公平台使用等,同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挂职锻炼,安排3人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主体班培训,截止目前组织参加省住建厅厅(处、局)长大讲堂两轮12期、安全教育巡回大讲堂1期,参与培训433人次,全系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暨应急演练16次,参与人数600余人次。组织开展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次,参与人数190人。三是积极推动机关精简。实现了交通管理办公室归建,消化了清洁办、管线办、专项治理办、重点项目办、垃圾分类办5个临时性机构,机关共精简人员77人,强化了基层管理力量,目前机关“瘦身”工作仍在结合本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持续推进,同时调整了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及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督办,建立工作清单台账,推进工作落实,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局领导按照领导分工中明确的分包督导各县区,不定期带分管科室下沉一线进行调研指导。四是结合实际修订出台了《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等制度,目前已制定和修订党建、机关运行、财务、执法工作等内部管理制度40多个,同时开展常态化队容风纪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着装和言行,维护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城市管理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综合执法整体执行不够精准。

  1.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不够紧密,破解难题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制和张贴了“多次违停告知书”和《告全市广大人民的一封信》等温馨告知,提醒车主规范停车、文明停车。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停车拖移工作,出台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局违停车辆拖移及停车服务考评细则》,完善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违停车辆拖移工作的通知》,减少因违停拖车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制定并出台了《关于系统升级改造识别电子证照一站处理违停便民服务群众工作实施方案》,实现违法停车手续一站式办理,方便了市民群众,同时探索柔性执法,结合外地市成功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首次轻微违停免罚”的通告》。二是根据《安阳市城市管理评选星级商户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城〔2020〕6号)要求,扎实开展沿街门店星级评选活动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对各区“门前五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研,拓展扩大五星级门店评选范围和数量,每季度评选并通报表扬一批五星级门店,并邀请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与我局主要领导亲自上门授牌。安阳电视台、安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同时加大城市管理宣传,采取请进来面对面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户代表和媒体人士来局座谈,2022年4月份和8月份分两批聘任了50名公共机构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户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新媒体人员组成的城市管理社会监督员队伍,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置“数字城管案例”等相关业务专栏,完善案件办理和回访力度,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形式加强业务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鼓励市民积极反映生活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与氛围。三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和临时停车场建设,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新开通道路及时施划停车泊位,积极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加大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力度,推动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督促各县区加强管理,开展商圈周边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四是扎实推动垃圾分类。根据省住建厅和安阳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与各区签订《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加强路灯设施安全治理。对于路灯地下管线防水防漏电设施因经费问题迟迟未能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已经完成对重点积水路段线路老化问题的排查,编制完成了项目预算、评审、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等,同时加强安全管控。加大了安全巡查和管控力度,组建了巡查工作专班,每天组织安全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综合执法保障体系不够完备,执法效果还不够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相关制度的保障,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界定市、区两级执法职权。完成了《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办法》(草案)起草工作,做好了《安阳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准备工作。二是推动执法队伍合署办公,实现了执法力量的整合,提高了执法效率,建立了城建领域执法协作机制,构建了城市建设领域全环节监管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推动执法信息化系统整合,完成了市住建部门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市建筑渣土清运车辆GPS监控系统整合,提高了执法监督效能。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措施,实行法律顾问“双把关”,局属所有执法单位办理的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由其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对案件办理程序和执法文书进行把关,需要上市局案审会研究讨论的案件,再次由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四是专门开展申诉和撤销案件集中审查活动,查找形成原因,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同时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已先后组织开展了14次违停执法业务培训,对各区、办事处负责违停治理的执法人员培训,培训人员265人次。

  3.运用信息化现代手段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还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推动智慧城管系统建设,与安阳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努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推动局系统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已完成了局内部建筑渣土清运车辆GPS监管系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和路灯信息化管理系统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的对接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三是推动了违停执法信息采集智能化,实现了信息采集科技化,取消了人工填写违停告知单,提高了工作效能。四是成立城管法庭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与市文明办建立违停抄告机制,推进违停治理工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提升。

  四、内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离规范化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1.工作运行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明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结合当前城市创建任务需要,制定印发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城市管理职责清单》、《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责任体系,构建全市城市管理大协同机制。二是规范公文办理、加强跟踪督办、提高办理效率。通过制定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公文发文规则》《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发文处理流程》《安阳市城市管理局收文处理流程》,对公文收发处理进行了规范,细化了工作要求,同时调整了公文收发管理人员,明确了2名正式人员分别负责机要文件和非密文件处理,提高了报批效率,解决了公文旅行和签批迟缓问题。三是各科室职能重新梳理细化,并按照相关相近原则将临时机构职能整合、消化、归并到正式科室。通过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局机关中层岗位人员重新定岗定责,共调整干部6名,机关科室全部交接到位,解决了交叉任职权责不清问题。四是对机关科室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办公室文件运转工作已调整由2名正式人员负责,财务科重要岗位人员已调整为正式在编人员,对2名临时人员进行了辞退。五是以本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契机,认真梳理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房产监察大队、市建筑渣土管理站等单位执法职能,整合归并,执法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同时积极推动各分局(大队)市管编制执法人员整合,确保市管编制区管人模式调整完毕,全部纳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统一管理。

  2.临时机构设置较多,人员调配较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动机关精简。按照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三定方案要求实现了交通管理办公室归建,归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接管理;整合消化了垃圾分类办、专项治理办、重点项目办等5个临时性机构。二是出台了《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及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安城〔2022〕97号)文件,明确借调人员条件和程序,严格控制借调人员。三是结合本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明确了各执法大队(分局)整合到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意见。四是清退一线临时人员10人,目前已无临时人员。同时明确聘任临时人员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并严格按照协管和劳务派遣招聘程序执行,把好进人关,严禁没有执法资质人员到一线执法。

  3.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内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全系统财务工作人员排查,主要对从事财务人员的数量、专业、编制、岗位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统计,形成了《全局财务人员情况统计表》,摸清了全系统财务人员底数,在加强财务干部业务培训的同时拟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统一调配,确保符合岗位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局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支出等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出台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了《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审核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培训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招标采购制度》等9个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三是推动财务审核程序化、标准化。制定了财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工作流程,规范了财务工作流程1个,明确了相关要求和规定,规范内部记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四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和整改。目前,安阳市城管局已经制定《2022年内审工作方案》(草案)。按照财务工作实际,下一步将根据方案总体安排,有序组织对局系统各单位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确保每年至少内审一次,推动财务规范管理。五是开展清产核资。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实时家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有效防止资产损坏和流失,形成良好的资产管理局面,有效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并逐一整改。二是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做好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询价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车辆管理,修订完善了《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实行了车辆统一管理,变车辆科室负责制为集中统一调配使用管理,明确了两名正式人员,加强机关车辆统一调度,明确专人驾驶,提高车辆维护和使用效能;同时,加快维修费用结算。四是建立了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和考核制度,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能。局机关聘请的法律顾问由政策法规科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局属7家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由各单位按照市局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管理考核,并按年度报市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备案监督。同时,继续抓好2021年印发的《安阳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修订)》的落实和执行,严格规范法律顾问聘用行为。五是修订完善了《日常维修管理规定》,规范了零星维修审批程序,机关零星维修,由所需科室经办人填写《安阳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零星维修单》,经现场核实和办公室主任签批后,联系维修单位进行办理。维修结束后,经办人要签字确认,办公室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建立清单台账备查,统一管理和结算。六是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用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预算资金管理,认真执行费用支出审批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65829;电子信箱:aycgzfdb@163.com。

  



中共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