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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16:05 来源:城管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主线,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扎实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更好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安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安委〔2023〕10号)和《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豫建质安〔2023〕7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着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市局机关党委

  2.树牢安全生产“事前预防”理念。在夯基础、实责任、提能力、硬监管、严执法、优体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城〔2023〕9号)和“安全生产夯基攻坚战”活动要求,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六大工程”和10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本质提升。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3.深化事故警示教育和对话谈心。深刻汲取“6·25”火灾、2022年文峰区“11·21”火灾、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坍塌、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宣讲等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市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对话谈心,市局班子成员与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班子成员谈心,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谈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谈心,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严格党政领导责任。各单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述职、定期汇报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及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线上或线下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考试。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市局人事科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相关整治任务,强化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6.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划分责任网格,形成纵横交织、覆盖全面的立体式大网格。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7.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完善城市管理领域“三个必须”职责清单,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风险研判,制定本单位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严格依法监管本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三、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管理

  8.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完善领导班子“四不两直”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针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由市局领导带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督导,各单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自查自评,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防范措施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9.加强园林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公园、广场、园林养护施工、园林机械、车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二是着力对公园(动物园)、游园、广场等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和河湖坑塘防护设施安全检查排查,加强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抓好防溺亡专项行动。三是提升恶劣天气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城市道路正常通行及行人安全。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10.加强环卫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建成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运行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老旧电气设备、易燃物乱堆放等问题,防止因化粪池甲烷气体等超标发生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二是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垃圾堆体、垃圾填埋场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三是抓好填埋气导排、发电设施安全运行。四是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的导排系统、防渗系统进行定期检测,防泄露外溢,确保达标排放。五是对医疗垃圾处理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医疗废物废水收运、处置安全,坚决防止次生污染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11.加强城市照明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对城市路灯、城市广场、公园绿地、楼体亮化等区域用电安全进行规范,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集中整治。二是强化在路灯维护及亮化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施工中戴好安全帽、放好反光标志等工作,完善亮化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工作规程。三是对城区所属路灯及线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大风、雨雪天气应急管控和巡检,严防灯杆倒伏、漏电等引发的伤亡事故。

  责任单位: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12.加强渣土清运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督导清运企业渣土车按规定时间、路线清运处置建筑渣土;二是协同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查各类工地违规使用“黑车“、私拉乱倒等行为,并严格按照“三方处罚”要求从严处罚;三是组织开展消纳场和临时消纳点安全风险评估和集中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取缔非法消纳场地,确保建筑渣土清运堆场管理安全。

  责任单位:市建筑渣土管理站,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13.加强广告牌匾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建成区范围内的广告牌匾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督导各县(市、区)对违法违规的广告牌匾予以拆除,对既有依法批准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应按照标准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审批服务科

  14.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履职尽责到位,依法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尤其对规划、住建部门移交的建筑市场、工程质量领域等影响公共安全的案件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房产监察大队,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15.加强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健全执法车辆使用机制,对车辆出行及时登记,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建立执法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时刻掌握车辆性能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16.加强防汛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汛期研判,加强防汛值班带班,尤其是涉及排水管网内涝风险点的单位,要加强风险点动态监测,提前清淤疏通。二是全面排查防汛物质,存在损坏或缺失问题,按照标准及时更新更换补充。三是定期组织人员演练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理和知识技能。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机关各科室

  17.持续抓好燃气设施违章占压专项整治。持续抓好燃气设施违章占压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整治工作要求,依法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1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等内容,对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移交的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案件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市局城市管理二科

  19.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有限空间辨识,对城市管理领域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二是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规程,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三是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配齐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安全无事故。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城市管理三科

  20.加强焊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本单位焊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焊接作业规范化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建筑渣土管理站、市亮化照明事务中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1.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一是抓好建筑渣土清运企业安全运行,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二是抓好园林项目、环卫设施、亮化工程等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三是抓好交通执法购买服务企业安全运行,监督相关企业安全执法。四是抓好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22.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夯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落实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岗位职责,构建严密高效、反应快捷的应急体系。二是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6月份抓好防汛应急演练,11月份抓好消防应急演练。三是加大应急保障力度。加大应急救援和安全保障设备投入,提升事故灾害救援技术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23.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时干部政绩和年终优秀考核内容,对抓安全生产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各类事故,落实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市局人事科,

  24.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单位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活动,各单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推动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公园。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协调指导科室:市局办公室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印发